保單借款

洽各分公司保戶服務科辦理:
1、保戶親自辦理:保單借款約定書、保險單、要保人身分證及存摺面頁影本(以電匯取款者)。
2、業務員代辦:除上述文件外,另附業務員身分證。
3、委託代辦人:除上述文件外,另附代辦人身分證。
4、郵寄辦理:保單借款約定書、保險單、要保人身分證影本及存摺面頁影本(以電匯取款者)。
1、洽各分公司保戶服務科或客服中心,查詢欲還款當日之欠款金額。
2、以郵局劃撥方式償還,帳號:17215095,並請於劃撥單背面通訊欄註明保單號碼及劃撥目的。
3、ATM轉帳償還保單欠款之操作方式說明:
(1)使用非中國信託銀行之ATM轉帳步驟:
插入金融卡→輸入金融卡密碼→選擇「繳費」→輸入銀行代碼「第一銀行代碼007、中國信託代碼822」→輸入銀行帳號(3330+保單號碼,共16碼)→輸入還款金額→完成。
(2)使用中國信託銀行之ATM轉帳步驟:
插入金融卡→輸入金融卡密碼→選擇「繳費」→選擇「三商美邦人壽專區」→選擇「保單還款」→輸入保單號碼、還款金額→完成。
4、亦可至各分公司櫃檯辦理。
每月月初,將當月宣告利率及借款利率公佈於公司網站。
借款利息係以計算當時的借款本金×借款年利率×(經過的天數/365),逐月計算(四捨五入)後再予以加總,但當日借款當日還款者,以一天計息。
日後如遇法令或市場狀況而有所調整時,本公司將自公布調整之日起按新利率調整之,並應在公司網站或以其他適當方式公開揭露,本公司不另行通知本人。
請主要是依據財政部90年6月22日台財保字第0九00七0三八八四號函中說明:人身保險業辦理保單貸款、保費自動墊繳及解約金逾期償付之最高年利率由各公司依保險契約自行訂定。
保戶未償還借款本息,依條款約定:
1、超過保單價值之80%時,本公司應以書面通知要保人。
2、如未償還之借款本息超過本息約保單價值90%時,本公司應再以書面通知要保人償還借款本息,要保人如未於此次通知到達翌日起算二日內償還時, 本公司得以保單價值扣抵之。 
3、若未償還之借款本息超過保單價值100%時,本公司將立即以保單價值扣抵,並以書面通知要保人。若要保人未於書面通知到達翌日起三十日內償還不足扣抵之借款本息時, 本約之效力自該三十日之次日起停止。